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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中专部2022招生简章_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发布时间:2022-06-14 23:01:08  游览量:3231
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中专部2022年招生计划及专业,学校2022年招生已经开始,升学网整理了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中专部最新招生简章,包含录取分数、招生学费、专业、宿舍等。

       中专部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相关招生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普通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是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代码为14013,举办者为云南省人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为云南省教育厅。

       第三条 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坚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和有关部门领导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云南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措施,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常设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全面系统地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条件、学科特点、专业内涵等方面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做好人才需求和培养的预测工作;组织招生工作改革的调查和科学研究;组织和落实招生录取工作。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执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保证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工作纪律

       第七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严格遵守教育部的招生纪律,和各招生省(市、区)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规定及要求。

       第八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将录取工作的进展情况泄漏给非招生录取工作人员。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学校发展规模、办学条件、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制定每年的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校长办公会、学校党委会审定后报云南省教育厅批准。

       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事业计划,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并制定学校分专业、分省生源计划,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云南省教育厅批准。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并按云南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按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材料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未录满,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志愿相同的情况,则依次比较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及综合成绩择优录取。若招生省市区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制定有关于对于总分相同情况下成绩的比较原则,则以招生省市区教育招生考试部门的原则为准。

       第十三条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除患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被医学类各专业录取:色弱、色盲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者。

       第十四条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宜就读医学类各专业: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人;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两耳听力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斜视、嗅觉迟钝、口吃;对化学物质过敏。

       第十五条 由于医学类各专业学习和就业的特殊性,要求考生在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前提下,身体健康状况不适者,建议不要报考,否则今后会影响在该专业领域内就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身体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凡发现提供高考录取材料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退回户口所在地。

       第十七条 录取工作中经招生省市区的省级招考部门调配后仍不能完成生源计划的,学校有权将该地区的计划调到生源好的省市区择优录取考生。

       第十八条 录取工作中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招生省市区年度招生工作文件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六章 学费、住宿费及其它

       第十九条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费,遵循属地原则,具体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发改委和楚雄州发改委的标准执行,即学费5000元/生/年,住宿费400至1200元/生/年。

       第二十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需交纳学费、住宿费、书籍课本费等费用。

       第二十一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学前可在当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困难学生补助。学校建立有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补助为一体的资助体系,多渠道全方位扶持资助特困学生完成学业。

       中专部报名条件、录取原则

       报名中专部的学生必须是今年参加云南省学业水平考试(中考)的初中毕业生。

       录取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并按云南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

       按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材料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未录满,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志愿相同的情况,则依次比较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及综合成绩择优录取。若招生省市区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制定有关于对于总分相同情况下成绩的比较原则,则以招生省市区教育招生考试部门的原则为准。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除患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被医学类各专业录取:色弱、色盲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者。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宜就读医学类各专业: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人;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两耳听力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斜视、嗅觉迟钝、口吃;对化学物质过敏。

       由于医学类各专业学习和就业的特殊性,要求考生在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前提下,身体健康状况不适者,建议不要报考,否则今后会影响在该专业领域内就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身体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发现提供高考录取材料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退回户口所在地。

       录取工作中经招生省市区的省级招考部门调配后仍不能完成生源计划的,学校有权将该地区的计划调到生源好的省市区择优录取考生。

       录取工作中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招生省市区年度招生工作文件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中专部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普通计划建档立卡专项计划就读地点
护理100临沧卫校
护理120玉溪卫校
药学100普洱卫校
护理150东南校区
助产50东南校区
康复治疗技术5050东南校区
药学5050学校东南校区
药品管理与管理100东南校区

       中专部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费,遵循属地原则,具体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发改委和楚雄州发改委的标准执行,即学费5000元/生/年,住宿费400至1200元/生/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需交纳学费、住宿费、书籍课本费等费用。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学前可在当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困难学生补助。学校建立有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补助为一体的资助体系,多渠道全方位扶持资助特困学生完成学业。

因国家减免政策,2021年报读中职学校的学生比往年多出236%,导致重点职业学校7月底就截止招生,2022年报名更加火爆,学位紧张,名额有限

提醒各位同学及家长,请尽早提交报名资料预留学位,预留学位并不影响你们的其他选择!

网站从互联网或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中专部官网整理了有关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中专部的招生手册、招生专业、学校概况、学校收费标准等信息,为考生提供全方位的信息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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